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河北省律师协会《关于切实做好律师行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所实际情况,为确保客户及全所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所当前疫情防控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赵长松担任组长,孙书行、王清树担任副组长,肖国胜、赵慧玲、冯艳、张艳、张明玉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全面负责当前形势下我所疫情防控应对的各项工作,指导监督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二、律所全体人员即刻就自己近期以来是否有过武汉的旅行史、居住史以及是否接触过武汉来冀人员等可能导致疫情传播的情况如实向我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报告,确保不漏一人,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排查发现的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与武汉来沧人员接触的发热人员,要立即报律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报告所在社区及卫生健康部门。 三、从元月31日开始,延长律师值班时间。具体安排已发河北衡泰律师工作群。 四、本所要全面做好办公场所消毒和自身防控措施,建立并落实体温监测、登记、报告制度。要实现办公场所通风,为工作人员配发N95防护口罩。严防疫情传播,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在疫期解除之前(疫情解除以国家、省、市正式通知为准),所里原则上不接待外人。除律所行政工作人员和值班律师外各位律师尽量采取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的方式,如有人员咨询或委托律师,尽量不见面接待,采用电话、微信勾通联系。如特殊情况需要在所里接待,由接待律师负责对来访人员体温测量,拒绝接待发热人员,对发热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报告、处置。所内业务沟通及培训学习应尽量采用电子邮件、微信或者电话等形式进行。为顾问单位及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尽量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网络视频等线上服务方式进行,其他诉讼及仲裁活动严格按照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公告要求执行。 六、律所全体人员应按照官方公布的疫情预防指南等文件,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卫生习惯,呵护自己及家人的身体健康;自己或家人若出现咳嗽、感冒、发热等症状,请勿恐慌,尽快到指定正规医院发热门诊科学就医,查明病因,积极治疗,并及时将情况报律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报所在社区及卫生健康部门。 七、律所全体人员严禁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