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志律师为沧州企业家进行公司法培训2019年4月20日9时,2019年上半年沧州市企业家培训班开训典礼在中共沧州市委党校大礼堂隆重举行。会议由赵景坡主任主持。付忠斌副校长发表了讲话。 典礼结束后,河北衡泰律师事务所张东志律师围绕“公司法热点问题与章程设计”这一主题,分别就出资与股权转让、多数派股东的权力与责任、少数派股东的权利及退出通道、公司决议、章程设计等问题分享了自己的心得。 这是张东志律师第三次为沧州市企业家进行理论和实务培训。 张东志律师开宗明义指出:公司是个“契约包”。合同法是理解公司法的一把钥匙,但公司法有其特殊性。表现在公司纠纷方面:公司经营管理,董事、高管是内行,法院是外行。所以涉及公司诉讼,法院的审判规则是: (1)司法审慎介入。公司内部治理是“家务事”,。只有在公司治理失灵、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才会介入。 (2)公司诉讼,涉及两个层面:一个是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第二个是决策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 实体结果是否公平,判断标准是什么?司法审查难度是很大的。变通之道就是着重审查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这样就把证明实体结果是否公平转化为程序性的问题。 公司经营管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运营。对外签订合同,要请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签定一个大单,要请律师参与谈判。但是,关系到公司内部治理,重视程度却远远不够。 最后,张东志律师再一次提醒与会企业家:充分重视公司内部治理,学会内部治理和外部运营“两条腿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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